- 新北市政府表示,本次選定鄰近捷運環狀線Y7車站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,規劃作為社會住宅使用
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邱代理局長敬斌表示,新店中央新村北側區段徵收除規劃為39.8公頃公共設施用地、原地主分回土地及市政府部分出售支付開發經費外,規劃約1.5公頃土地提供興建社會住宅,估計可興建約1戶社會住宅,讓青年與弱勢有機會入住新開發地區,以紓解高房價壓力,提高政府辦理區段徵收之公益性,保障弱勢族群在都會地區之居住權利。
該都市計畫變更案於2014年8月21日開始公開展覽30天,並於9月10日上午10時及下午2時在新店文化劇場體育館進行二場公展說明會,後續將提請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,未來都市計畫審議通過後,配合區段徵收工程進度預定於2016年完工,即可展開社會住宅之相關興辦作業,落實新北市政府之住宅政策。